标准编制
《批发市场分类与评估》等两项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会在杭州召开
时间:2013/06/16 16:45     来源:本站


会议现场(图/李游)

  2013年6月16日,由中国市场学会批发市场发展委员会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起草的《批发市场分类与等级评估》和《批发商交易行为规范》两项国家标准的第三次起草工作组会议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市场协会、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嘉兴水果市场等二十多家协会和市场代表参加了本次起草工作组会议。

  本次标准起草组工作会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部长张丽君主持,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姜明、中国市场学会批发市场发展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赵洪清、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主任骆毓龙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流通服务业,批发市场作为流通领域的重要环节,在国家政策引导下越来越受重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也将其列为重点标准项目,希望通过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规范批发市场秩序,逐步提高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使相关行业、产业、消费者和国家都能受益。

  《批发市场分类与评估》和《批发商交易行为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在中国市场学会批发市场发展委员会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相关标准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先后组织了多次市场调研会、专家讨论会和多方代表共同参加的起草工作组会议,经历8次修改,最终形成本次会议的讨论稿。

  本次起草工作组会分两个阶段。首先,各方代表就《批发市场分类与评估》中批发市场的定义、批发市场的分类和批发市场评估的指标体系等标准的核心内容展开了讨论。中国市场学会批发市场发展委员会标准化处李游等代表认为,对批发市场的定义应当从非最终消费环节考虑,以区分于零售市场。浙江省市场协会会长王晓文等代表认为,批发市场分类体系基本完善,但具体领域存在不准确,需要进一步调整。张丽君部长建议在完善批发市场等级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需要对指标值做进一步的修订,并将此作为起草工作组成员的会后任务。对于《批发商交易行为规范》,各方代表的讨论集中在标准的基本原则、相关术语的定义等方面。会议最后,各方代表一致认为本次会议提交的两项标准讨论稿充分吸收了往次会议的意见,标准的体例框架已基本构建起来,本次会议上提出的问题更加专业和深入,对标准的进一步完善有着重要意义。